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給孩子安全的依附



        行內好友向我吐苦水,事緣他有一位同行的情緒治療師親戚,強要自己的妻子在半夜時聽到他們初生的孩子哭叫也不要去抱他,以免太多關注令他有過多「依附」行為。事實上,這個看來精通情緒治療的行家行為也十分自我。例如難為妻子出席娘家的家庭活動;曾與妻子一同出席卻全程坐著閉目養神,對人冷漠。更驚訝的是,不理妻子懷孕初期做劇烈運動易導致流產,硬要她陪自己做運動,最後給婦科醫生警告才肯作罷。
  我不方便在此批評這位治療師的人格是否有問題。但作為同樣是學習情緒治療的人,對「是否給一個正在哭叫的初生嬰孩攬抱就會導致他成長後會出現過多依附行為」的論調,卻要反駁一下。
  首先,依附行為並沒有過多或過少,只有有效和無效之別(Bretherton and Munholland 1999)。按照依附理論,孩子能否發展成「安全型」依附,與父母能否有敏銳的心,懂得適切地滿足孩子身心的需求,例如需要被撫慰就安撫,需要空間去探索就給所需的空間。特別是初生嬰兒,他會用各樣的聲音、動作與神情來激發父母的各種愛的回應。在一個安全的依附情境中,嬰兒就能發展出安全感,也漸漸學會在焦慮時自我撫慰。相反,若嬰兒得不到父母愛的回應,他漸漸會變得憂鬱、絕望、不再期望從父母身上得到回應,成長後有很大機會變成內向,以逃避來處理不安,更難以與人建立信任的關係。
  不諱言,這位以情緒治療自居的行家應好好從最根本的重新學習,以免誤導了求助者而不知。
本文擇自筆者"赤子情真"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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